一、投标人资格: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 投标人须是经营蓄电池或高频开关直流充电装置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制造商。
1.3 投标人应具有现场安装所需的专业工具、试验仪器等必要的设备。
1.4 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1.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相关水电站或变电站直流系统供货或改造业绩,其中提供的蓄电池品牌需要有水利或电力行业使用超过3年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有相关的甲方或第三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2.1 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官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2.2 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2.2.1 线下报名:投标人需将2021年1月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雇员,且与到现场投标的授权代表人一致并提供六个月社保证明)、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带齐资料在2024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7楼总工室进行报名。开标当日现场不接受报名。
2.2.2 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2021年1月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雇员,且与到现场投标的授权代表人一致并提供六个月社保证明)、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在2024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发送到指定邮箱:meiyanzgs@163.com;网上报名提供的资料要与投标文件的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开标当日现场不接受报名。
2.2.3 联系方式:冯小姐(13823841987) 曾先生(13430117707)。
2.3 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工作人员当面清点;或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打印转账凭证,并告知招标人;定标后中标公司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待开标会结束后退还(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者需提交附件四)。
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
账 号:4418 0401 0400 0661 3
2.4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会定于2024年3月18日10时00分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7楼会议室。
开标会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方式同时进行,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场会议方式参与;也可以选择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与,但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开标会现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5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一《梅丰水电站A厂直流系统采购及改造项目需求》完成本项目。
2.6 投标人投标报价按附件二《梅丰A水电站厂直流系统采购及改造项目投标报价表》填报,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不含税),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不超过最高限价方为有效报价。
2.7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须填写《投标总报价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填报好后与拟投本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五),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送招标工作人员。
2.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例图详情请看附件三,如不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评审及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按照附件二《梅丰水电站A厂直流系统采购及改造项目投标报价表》填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明细表中各项合计价相加得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进行比较,投标总价(不含税)最低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排序。如出现最低价投标人废标情况,则中标候选人顺延。
四、合同签订及工期:
4.1 定标后,中标人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2 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时间由招标人另行确定,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
五、合同费用支付及结算:
5.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00)。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
5.2 本合同中的所有设备送到电站并初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到货款。
5.3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运正常、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95%及退还履约保证金。
5.4 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壹年)满检查无遗留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支付。
六、招标人拥有本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招标文件:梅丰A厂直流系统改造及其采购项目招标方案及定标方法.doc